丈夫發現妻子近期行蹤詭異.常手機不通.找不到妻子.妻子說手機好像壞了.但妻子卻常常在洗澡時把手機一併拿進去.也開始不喜歡與丈夫行房.用各種理由推託.半夜也會到外面客廳接電話…在心急又無奈無助的情況之下.求助於家人….
在哥哥的介紹下找一家徵信社.在跟拍的過程中.徵信社已表明.確定她妻子外遇.但是因深愛著妻子.選擇原諒妻子沒有告她.只對小王提告.沒想到在警局與小王協調不成.到法院.法官認為.男子在告小王之前就已經原諒妻子了.基於{告訴不可分}的原則.也不得向小王提告.因此不受理.讓男子非常傻眼.!
在現實社會中出現不少這種原諒另一半.而不肯放過對方的真實案例.妻子對丈夫坦承外遇.希望丈夫原諒.此後必定不會在出軌.並且寫了悔過書懺悔.並承諾不在發生.所以男子願意原諒自己深愛的女人……
在刑法中.通姦罪屬告訴乃論.但因為{告訴不可分}原則.男子再提告前已原諒妻子.這等於是同時原諒妻子與小王他們倆通姦犯罪的事實.而這樣的效力也及於共犯.因此代表男子也原諒小王.法院因此認為這樣子提告不合理.不願接受受理!
所以一切還是別太衝動行事.一切請求專業知識的幫忙再決定!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