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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馬姓房仲和吳姓女同業發生婚外情,卻因不滿吳女想分手而傳簡訊恐嚇對方,不料鬧上新聞版面,馬妻看蘋果新聞,驚覺男主角竟是她老公,憤而列印新聞內容控告吳女通姦並求償,新北地院日前判吳女4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12萬元,民事部分今再判吳女須賠馬妻45萬元。仍可上訴。

判決指出,馬男外遇同樣擔任房仲的吳女後,但前年3月不滿吳女提分手,竟傳簡訊「已將絕對精彩的故事燒成光碟,免費送人」、「你是女主角,我看妳以後怎麼做人」、「女主角露的兩點好清楚,可惜第三點沒特寫」恐嚇吳女不得分手,結果反遭吳女告上法院,被依恐嚇罪判拘役30天且須賠吳女10萬元。

 

去年4月馬妻看了蘋果新聞報導後,懷疑新聞中的男主角就是她老公,質問丈夫後怒告兩人通姦,但事後對丈夫撤告,僅吳女則被判刑4月。馬妻另提告民事求償,新北地院今再判吳女須賠馬妻45萬元,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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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蘋果日報 2015-05-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