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蘋果日報】已婚的北捷周姓主管,兩年前和未婚鄭姓女同事發生婚外情,鄭女傳LINE稱周男「好棒的老公」,周也回傳「愛愛五次」、「只想一直待在妳的體內」,士林地院審理後,依十五個與有配偶者相姦罪判鄭女應執行徒刑一年,得易科罰金,周男則獲得妻子撤告。
鄭女受訪時哽咽表示,她過去將周男當作「老公」,但周男聯手妻子控告她,讓她很「心寒」,鄭考慮不再上訴,並呼籲其他女性:「千萬不要相信已婚男人的承諾!」
判決指出,周男和鄭女原都在捷運局任職,二○一三年七月間,鄭女調任台中後才開始交往,並多次相約汽車旅館或周男住處嘿咻,但兩人交往半年後鬧翻。
北市張姓議員去年在議會質詢踢爆,這段婚外情是由周提分手,原答應要支付鄭女三十萬元分手費卻不認帳,還找來捷運政風室要求鄭女簽和解承諾書。而周妻原本就因在家中發現女生髮夾,懷疑周男外遇偷吃,看見議員質詢新聞後,憤而控告周男與鄭女通姦,但周妻後來原諒丈夫撤告,僅鄭女遭起訴。
王男直覺有異,私下去醫院驗DNA,發現養了3年的兒子果然非他骨肉;王男還查出,林女跟多年前偷情的人夫一直保持連絡,王男自認活在一場騙局裡,氣得向法院訴請離婚,並要求林女賠他200萬元精神慰撫金。
法院審理時,林女坦承早已不愛王男,兒子也是婚外情對象的骨肉,並說,王男自從發現兒子非他骨肉後,就不再理會兒子,甚至沒有付錢養兒子,因此她願意離婚,但最多只會賠王男2、30萬。
來源:自由時報 2015-07-06法院開庭時,周男與妻子相偕出庭,並提出與鄭女LINE的鹹濕對話,其中周男曾說:「第一晚,愛愛五次」,鄭女回傳「好棒的老公」。數天後周男又傳LINE:「只想一直待在妳的體內」等語,證明兩人確曾性交。
鄭女辯稱,周男不舉,根本無法性交,為了治療周男性功能障礙,才會與周男「空中愛愛」,但法官不採信,認定鄭女與周男通姦十五次,鄭女應執行徒刑一年,得易科罰金三十六萬元。可上訴。
來源:蘋果日報 2015-07-08